在JavaScript 中,開發人員有兩個主要選項來建立類別和定義其公共方法:透過原型或使用this在建構函數中。雖然這些方法的效率一直是爭論的主題,但現實世界的經驗揭示了它們表現差異的實際意義。
方法 1 使用原型,通常會導致更快的方法訪問,因為所有實例該類別共享相同的函數參考。但是,該方法禁止使用私有實例變數。
方法二,在建構函式中使用 this,則授予私有實例變量,但理論上需要更多的記憶體和時間讓每個實例建立自己的實例函式複製。
與這些理論假設相反,網頁瀏覽器通常會針對此類場景進行最佳化。他們可以識別並共享函數副本,從而消除個性化函數分配的潛在記憶體和效能開銷。
經驗證據支持這種最佳化。 jsperf.app/prototype-vs-this 一致地證明了原型方法的速度優勢。
但是,這種效能差異的實際影響是值得商榷的。對於大多數情況,除非快速實例化大量對象,否則它不太可能成為效能瓶頸的根源。
在性能是關鍵因素的極少數情況下,可能需要進行微優化(例如使用原型方法)值得的。然而,對於一般開發來說,選擇符合個人喜好和程式碼清晰度的方法可能會更有影響力。
此外,JavaScript 在私有變數前新增下劃線 (_process()) 的約定提供了一層隱含的隱私。雖然開發人員可能會尊重這項約定,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可能沒有必要強制執行真正的隱私。
以上是原型方法與建構子:哪一個在 JavaScript 中提供更好的效能?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