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 繼承中使用基類構造函數和賦值運算符
在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中,繼承是一種允許創建來自現有類別(基底類別)的新類別(衍生類別)。衍生類別繼承基底類別的屬性和方法,可能會擴展或修改其功能。
假設我們有一個帶有一組建構子和一個賦值運算子的基底類別 B。我們想要建立一個繼承類別 D 來重寫 foo() 函數,但希望保持與 B 相同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這就提出了是否有必要在 D 中完全重寫這些函數的問題。
幸運的是,有一個解可以讓我們利用基底類別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
在衍生類別D中,我們可以在物件初始化和賦值時明確呼叫基底類別B的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例如:
<code class="cpp">class D : public B { ... public: D(const D& d) : B(d) // Call the base class copy constructor { ... } D& operator=(const D& d) { B::operator=(d); // Call the base class assignment operator ... return *this; } };</code>
即使衍生類別沒有明確定義建構子或賦值運算符,編譯器將根據基底類別定義隱式產生這些函數。因此,可以使用基底類別的建構函數和賦值運算符,而無需明確呼叫它們。然而,為了清晰和控制,明確地呼叫基底類別函數被認為是一種很好的做法。
總之,透過利用明確呼叫基底類別建構子和賦值運算子的能力,我們可以輕鬆繼承基底類,而不必在衍生類別中重寫它們。這保留了所需的介面並簡化了開發過程。
以上是我是否需要在 C 繼承中重寫衍生類別中的建構函式和賦值運算子?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