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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反網路釣魚措施將於 12 月 16 日生效;銀行、電信公司分擔詐騙損失責任

Mary-Kate Olsen
Mary-Kate Olsen原創
2024-10-26 15:06:15843瀏覽

新加坡,10 月 26 日 – 星展銀行、大華銀行、華僑銀行和花旗銀行等銀行,以及提供電子錢包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例如 Grab、YouTrip 和

新的反網路釣魚措施將於 12 月 16 日生效;銀行、電信公司分擔詐騙損失責任

多家銀行和支付服務供應商將率先參與新框架,該框架將確定誰負責承擔網路釣魚詐騙造成的損失。該框架將於 12 月 16 日全面實施,旨在明確金融機構和電信公司在預防和應對網路釣魚詐騙方面的職責。

星展銀行、大華銀行、華僑銀行、花旗銀行、Grab、YouTrip 和 Revolut 將是首批加入該框架的銀行,該框架已於週四敲定。根據《海峽時報》報道,四家電信公司——Singtel、StarHub、M1 和 Simba Telecom——也將效仿。

如果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和資訊通訊媒體發展局 (IMDA) 為金融機構和電信公司規定的職責得到履行,受害者將需要承擔詐騙費用。

以下是將於 12 月 16 日生效的金融機構和電信公司職責摘要。

金融機構

12小時冷卻期:金融機構和銀行在啟動數位安全令牌時(例如,當使用者在新設備上設定帳戶時)需要實施12小時冷卻期。在此期間,不能進行任何高風險活動,例如新增收款人或進行大額交易,以便客戶有更多時間發現帳戶上潛在的異常活動。 12 小時冷靜期也適用於在新裝置上登入電子錢包(例如 Grab)。

提醒用戶注意高風險活動:每當啟動與其帳戶關聯的數位安全令牌時,以及發生任何高風險活動(例如高價值交易)時,應立即通知用戶。

通知用戶外發交易:銀行和金融機構必須透過即時通知提醒客戶外發交易,以便客戶及時報告潛在的詐騙行為。

24 小時舉報管道和「終止」開關:使用者應始終能夠存取舉報管道,以便他們能夠聯繫金融機構,阻止詐騙者在其帳戶上進行任何詐騙交易。客戶還應該有權使用“終止”開關,允許他們凍結帳戶並防止進一步未經授權的交易。這項緊急功能於 2022 年推出,此前發生了一系列針對 OCBC 客戶的網路釣魚詐騙,這些詐騙總共損失了約 1,370 萬新元(4,503 萬令吉)

建立即時詐欺監控:金融機構將被要求建立即時詐欺監控系統,以阻止未經授權的交易。銀行必須能夠檢測到大筆資金(定義為涉及至少50,000 新元(164,330 令吉)帳戶餘額一半以上的交易)何時從帳戶轉出,並阻止可疑交易直到能夠得到客戶的確認,或者保留交易至少24小時。

電信公司

標記未經授權的聚合商:僅當來自在 IMDA 簡訊寄件者 ID 註冊表中註冊的授權寄件者時,客戶才應收到顯示寄件者姓名的簡訊。公司經常透過代表企業的聚合器發送大量簡訊。用戶從未經授權的來源收到的簡訊將被標記為「可能是詐騙」。

封鎖未經授權的寄件者 ID:電信公司必須封鎖所有未經授權的聚合商的訊息,以防止其客戶從外部管道(包括未知網路)接收寄件者 ID 簡訊。

反詐騙過濾器:電信公司應為透過其網路的所有 SMS 訊息設定反詐騙過濾器。這些過濾器旨在掃描包含與已標記的惡意連結資料庫相符的 URL 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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