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靜態成員 靜態成員的定義: 靜態成員可以獨立於類別的任何實例使用。 它們是用 static 關鍵字聲明的。 方法和變數可以是靜態的。 靜態會員存取: 不需要存取物件實例。 可以使用類別名稱後跟點運算子 (.) 進行存取。 存取範例:Timer.count = 10; 經典範例: main() 方法是靜態的,因為它是在啟動程式時由 JVM 呼叫的。 靜態變數: 它們在類別的所有實例之間共用。 變數的單一副本可用於所有實例。 靜態變數的程式碼範例: 靜態示範.java 靜態變數 y 被所有實例共享,它的修改會影響所有實例。 靜態方法: 使用類別名稱調用,無需建立物件。 只能直接呼叫其他靜態方法。 只有靜態變數可以直接存取。 沒有此參考。 使用靜態方法的程式碼範例: 靜態方法.java 靜態方法的限制: 無法直接存取實例變數。 錯誤範例:嘗試存取公共實例變數的靜態方法將導致編譯錯誤。 參見StaticError.ja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