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法律裁決中,法官批評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加密貨幣監管方式
最近的法律裁決中,法官批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方式,特別是在將數位資產歸類為證券方面。
在一系列推文中,律師兼 XRP 愛好者 Bill Morgan 強調了其中一些批評,這是對 SEC 對加密資產立場的反擊的一部分。
「SEC v. Ripple 案的托雷斯法官告訴 SEC,XRP 代幣本身不是證券 /1 pic.twitter.com/XpjbaJbdsl」
首先,摩根指出XRP在SEC訴Ripple一案中取得了歷史性勝利,托雷斯法官明確表示XRP代幣本身不是證券。這項決定反駁了 SEC 的論點,即 XRP 僅僅因為是一種數位資產,就受到證券監管。
正如Morgan 所強調的,「SEC 訴Payward Inc(Kraken 案)中的Orrick 法官告訴SEC,'橘子林並不比加密貨幣代幣更多的證券',對SEC 的做法提出了尖銳的批評。 ”
Orrick 法官接著告訴 SEC,要明確區分加密資產本身的性質和資產的銷售。
摩根也指出,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訴幣安案中,「傑克森法官完全否定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體現理論,即加密代幣是投資合約的體現,而不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成為投資合約的標的物。
最近活動今年,SEC 已就以太坊和去中心化金融向 Wells 發出通知、提起訴訟或與多家加密貨幣公司達成和解,包括 ShapeShift、TradeStation 和 Uniswap。
中心化交易所與交易平台Coinbase、Kraken、Binance、Robinhood皆與監理機關發生法律糾紛。
本月初,Ripple 取得重大勝利,法院將 SEC 的要求削減了近 94%,判令 Ripple 支付 1.25 億美元,從而結束了近四年的法律戰。
根據最新進展,隨著監管機構加強對加密貨幣的打擊力度,加密貨幣市場 OpenSea 已被納入 SEC 的目標。
該公司執行長週三在X上發文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向OpenSea發出威爾斯通知,聲稱其平台上出售的不可替代代幣(NFT)是證券。 OpenSea 的負責人將 SEC 最近的行動描述為「進入未知領域」。
以上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其加密貨幣監管方式面臨法官的反對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