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 Ripple Labs 處以 1.25 億美元罰款,並永久禁止該公司今後再違反美國證券法。
美國聯邦法官對 Ripple Labs 處以 1.25 億美元罰款,並永久禁止該公司今後再違反美國證券法。
8 月 7 日,美國地區法官對這起案件做出了裁決,該案件始於 2020 年 12 月,當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對 Ripple 提起訴訟。
法官給 Ripple 30 天的時間支付 1.25 億美元的罰款,同時永久限制和禁止該公司違反 1933 年《證券法》第 5 條。該條要求所有發行人向 SEC 註冊非豁免證券,以便投資者擁有所有權利他們在選擇是否投資之前需要的資訊。
SEC 最初指控 Ripple 及其高管 Brad Garlinghouse 和 Christian Larsen 向公眾發行了超過 146 億個 XRP 代幣,而沒有按照《證券法》的要求向 SEC 註冊。
托雷斯在7 月做出裁決,發現所謂的XRP「程序化」銷售(即在交易所進行的盲目買賣交易)並不構成證券發行,之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於2023 年10 月撤銷了對高管的指控。直接出售給機構投資者的代幣確實如此。
然而,就在7 月份的裁決幾週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另一起訴訟(針對Terraform Labs 和Do Kwon)的第二位法官駁回了托雷斯的意見,稱用於識別證券的Howey 測試“在購買者之間並沒有做出這樣的區分。
法院授予禁制令救濟有一個五點標準,其中包括被告的罪責程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引用了Ripple 在首次發行XRP 之前收到的法律意見,指出「如果出售給投資者,XRP 代幣很可能是證券。」律師們進一步警告說,Ripple 越多推廣XRP 作為投資, 「SEC 採取行動的可能性就越大。」法官認為SEC 已經證明了這五點中的一些,但其關於Ripple 的盈利動機導致該公司(以某種方式)避免註冊和披露的論點未能證明Ripple “在做出商業決策時魯莽地無視監理要求。
法官也對 Ripple 及其高層是否對其違反證券法的行為承擔責任進行了對沖。儘管 Ripple 及其高管在其季度報告中承認了 2023 年 7 月的裁決(該命令),但他們「在公開聲明中主要強調了該命令的有利方面」。然而,法官表示,這些選擇性聲明「並未達到證明禁令救濟合理性所需的推卸責任的程度。」
但在裁決後,Ripple 繼續通過“直接[按需流動性]交易”向機構投資者出售XRP,並辯稱這些銷售“不具備本法院認定Ripple 的機構銷售是銷售XRP 所依據的關鍵特徵” 。投資合約。法官簡短地回答:「不是這樣。 」
法官表示,她並未裁定 Ripple 違反了《證券法》第 5 條。但瑞波「願意突破秩序的界限,這表明它最終(如果還沒有)有可能跨越界限。總而言之,法院認為未來發生違法行為的可能性合理,值得發布禁令。」
Ripple 反對SEC 禁止該公司「進行未經註冊的機構銷售發行」的提議,更傾向於將判決的這一部分讀作「它不禁止(按需流動性)銷售,不禁止域外行為」 ,並且不禁止有資格獲得註冊豁免的銷售。 ”法官同意 SEC 的語言“過於明確”,因此省略了這一部分。
但法官拒絕了 Ripple 提出的「放棄該法案中『不良行為者取消資格』條款」的請求,該法案禁止該公司對「某些私人證券發行」使用豁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尋求 20 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其中包括 10 億美元的沒收利潤,而 Ripple 則建議僅 1000 萬美元更為合適。法官認為,鑑於「Ripple 的行為極其惡劣,毫無疑問,一再違反第 5 條的、利潤豐厚的行為是嚴重犯罪。」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Ripple 以「未公開的大幅折扣」向某些機構客戶出售XRP,從而剝奪了「非受惠投資者」所需的信息,以確定他們是否可以以更好的價格獲得XRP。這些不受歡迎的投資者可能節省的總金額在裁決中被修改。
法官駁回了這一論點,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僅提供了“推測性證據”,表明沒有獲得折扣的機構買家“實際上遭受了金錢損失”。法官表示,如果 Ripple 提前將 XRP 註冊為證券,它可能會停止提供額外折扣。所以,沒有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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