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拒絕聽取對其新交易商規則的反對意見,這讓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提起訴訟以求澄清和問責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近敲定了一項擴大“交易商」定義的規則在美國之下證券法。定義的變更現在包括其交易活動定期提供流動性的任何人。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無視《行政程序法》(APA) 的情況下最終確定了該規則,這使得公眾無法做出合理的決策,也無法清楚地解釋該規則如何適用於他們。
不出所料,已經提起兩起訴訟,質疑該規則的最終確定,並要求法院撤銷該規則。
近 100 年來,市場參與者因充分了解自己是否需要合法註冊為經銷商而受益匪淺,這取決於經銷商向客戶提供的服務。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新擴大的「交易商」定義現在包括任何經常進行交易活動以提供流動性的人,即使該人根本沒有客戶。
根據這個新定義,即使沒有中介和客戶關係,在點對點交易平台上交易數位資產並從而提供流動性的人,以及可能是此類平台的軟體開發人員,也需要遵守SEC經銷商註冊要求,否則可能面臨嚴厲的SEC 執法行動。
新標準過於寬泛,忽略了長期以來專注於經銷商為客戶提供服務的法律先例,無疑會為市場帶來不穩定和風險。這項變更在多個方面也公然違反了 APA。最令人震驚的是,即使是眾所周知對數位資產最有利的SEC 委員Hester Peirce 也指出,SEC 對該規則對數位資產市場參與者的影響進行的經濟分析發現,該規則的後果太“難以預測” ,儘管收到了數十條強有力的評論,警告這些後果將會是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區塊鏈協會加入德州加密貨幣自由聯盟,對 SEC 提起其中一項訴訟。 APA 必須有意義。那些管理我們聯邦政府行政機構(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人是任命的,而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應該有辦法讓他們承擔責任,並確保美國的聲音被考慮到機構決策中。
正如我們在訴訟中所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最終確定《交易商規則》時,通過以擴展的方式更改定義,違反了APA超出了其國會的權力——遠遠超出了政策制定者和法院幾十年來對「經銷商」一詞的解釋。
聯邦機構在離職時必須合法地解釋其行為。在擴大交易商規則的範圍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其立場根本沒有改變。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交易商的新解釋著眼於交易活動的事後影響,這顯然與其先前對交易商的解釋不同,後者著眼於一個人是否向客戶提供服務。這就是上個世紀大部分時間引導市場參與者的原因。提出其他建議充其量是不誠實和不誠實的。
SEC 也未能按照 APA 的要求回應評論或參與合理的決策。從兩年多前提出這項規則變更到幾個月前最終確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很多機會傾聽數位資產產業的意見並與他們互動,數位資產產業向該機構提交了數十條強有力且深思熟慮的評論,詳細說明了該規則對數位資產生態系統的影響。
例如,該規則將增加市場不穩定,減少市場准入,並將海外企業家、企業和就業機會推向監管較少且安全性較低的司法管轄區。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幾乎沒有承認這一反饋,因為相反,最終確定了該規則,但沒有分析對數位資產市場的影響,沒有明確涉及哪些數位資產市場參與者,也沒有解釋參與者如何遵守。
委員 Peirce 進一步強調了 SEC 拒絕解決交易商規則在去中心化金融創新中的應用問題,儘管評論者一再對新規則下確定誰將被視為交易商的新定性測試表示擔憂和疑問。
最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甚至拒絕簡單地回應有關新交易商規則的影響範圍和影響的評論,這讓數位資產產業陷入黑暗並對其未來感到擔憂。
任何企業或產業都不應該被迫持續營運擔心事後事後猜測和「陷阱」執行策略,尤其是可能違反法律範圍之外制定的新規則。
幾十年來,我們的國家一直是全球創新的領導者,但新的經銷商規則迫使開發商和企業家離岸,從而削弱了我們的競爭優勢和在全球市場的地位。還有什麼比故意扼殺我們自己的創新精神更不美國的呢?
上週晚些時候,在推翻雪佛龍原則的過程中,我們看到最高法院朝著控制不受約束的監管解釋邁出了重要一步,這些解釋傷害了美國企業和消費者。我們
以上是美國行政程序法的存在是有原因的。 SEC 必須遵循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