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偷了李四的虛擬貨幣,李四發現後報案了,那麼張三應該定什麼罪,判幾年?
將他人的虛擬貨幣以不法手段據為己有,在實務上常會涉及到兩類罪名:非法取得電腦資訊系統資料罪、竊盜罪。具體定什麼罪名,在實務上的判法並不統一,有被定非法取得電腦資訊系統資料罪的,有被定竊罪的,也有法院認定行為人同時構成兩罪,擇一重罪處罰的。
但無論哪個罪名,涉案金額是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虛擬貨幣也好,山寨幣(如平台幣、Meme幣)也罷,價格波動大是其共同特徵。幣價的暴漲暴跌,牽動著無數投資者的心(這或許是炒幣的刺激和樂趣所在)。
但在刑事案件當中,如果短時間內幣價大幅度的漲跌,那麼行為人的涉案金額該如何認定呢?不同的認定標準所計算出的不同金額,可能會直接決定案件的未來方向。
文|邵詩巍律師
01、認定幣價的不同方式,直接影響案件的走向
講一個案例(為保護隱私,案例內容稍作改編,僅為說明法律問題,案例中涉及的幣種及幣價與實際案件不符):
張三與李四是在一個沖土狗的群裡認識的。張三炒幣好幾年了,算是比較資深的幣圈人,李四是個萌新,啥也不懂,所以總在群裡問各種1+1=2的問題,張三人呢也比較熱心,每次看到了群組裡萌新們的提問會耐心的幫助解答,一來二去兩人就比較熟了,加了好友。
有天李四又問張三怎麼操作交易,張三讓他發個截圖,李四隨手把自己的ImToken錢包頁面截圖給了李四,次日,李四發現自己錢包裡的 PEPE幣莫名歸零了? ?就立刻報案了。再接著張三就被抓了,罪名是非法取得電腦資訊系統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原來李四在給張三截圖的時候,沒注意也把私鑰截了出去。張三看到後就用私鑰恢復(導入)錢包的方式,將李四錢包地址中的 PEPEPE 幣轉到了自己的錢包當中。以上是Web3普法丨加密貨幣竊盜案,如何認定涉案幣價?的詳細內容。更多資訊請關注PHP中文網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