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因為每天要修改網站,為網站做特效,所以看了很多的js接觸事件,自己只會使用一小部分,有時用的時候也比較混亂,現在系統的整理了一下,特此分享到腳本之家平台供大家參考下!
一、什麼是JavaScript事件?
事件(Event)是JavaScript應用跳動的心臟,也是把所有東西黏在一起的膠水,當我們與瀏覽器中Web頁面進行某些類型的互動時,事件就發生了。
事件可能是使用者在某些內容上的點擊、滑鼠經過某個特定元素或按下鍵盤上的某些按鍵,事件還可能是Web瀏覽器中發生的事情,比如說某個Web頁面加載完成,或者是使用者滾動視窗或改變視窗大小。說穿了,事件是文件或瀏覽器中發生的特定互動瞬間!
透過使用JavaScript,你可以監聽特定事件的發生,並規定讓某些事件發生以對這些事件做出回應。
二、事件流
事件流就是描述了頁面中接受事件的順序,在瀏覽器發展的初期,兩大瀏覽器廠商IE和Netscape互掐,出現了一個坑爹的情況,那就是他們對事件流的解釋出現了兩中截然相反的定義。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IE的事件冒泡,Netscape的事件捕捉。先來一張圖,簡單的看下結構:
1、事件冒泡
事件冒泡即事件最開始由最具體的元素(文檔中嵌套層次最深的那個節點)接收,然後逐級向上傳播至最不具體的節點(文檔)。拿上面的圖來說明,就是當點擊text部分時,先由text處的元素接收,然後逐級傳播至window,即執行6-7-8-9-10的過程。
2、事件擷取
事件捕獲即事件最早由較不具體的節點接收,而最具體的節點最後接收到事件。同理,在上面的模型中,就是點擊text部分時,先由window接收,然後逐級傳播至text元素,即執行1-2-3-4-5的過程。
具體在程式碼中怎麼表現呢?後面給出!
三、Javascript事件處理程序的3種方式
產生了事件,我們就要去處理他,Javascript事件處理程序主要有3種方式:
1、HTML事件處理程序
也就是我們直接在HTML程式碼中加入事件處理程序,如下面這段程式碼:
<input id="btn" value="按钮" type="button" onclick="showmsg();"> <script> function showmsg(){ alert("HTML添加事件处理"); } </script>
從上面的程式碼我們可以看出,事件處理是直接嵌套在元素裡頭的,這樣有一個毛病:就是html程式碼和js的耦合性太強,如果哪一天想要改變js中showmsg,那麼不但要再js中修改,還需要到html中修改,一兩處的修改我們能接受,但是當你的程式碼達到萬行等級的時候,修改起來就需要勞民傷財了,所以,這個方式我們並不推薦使用。
2、DOM0級事件處理程序
即為指定物件新增事件處理,看下面的一段程式碼:
<input id="btn" value="按钮" type="button"> <script> var btn= 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onclick=function(){ alert("DOM级添加事件处理"); } btn.onclick=null;//如果想要删除btn的点击事件,将其置为null即可 </script>
從上面的程式碼中,我們能看出,相對於HTML事件處理程序,DOM0級事件,html程式碼和js程式碼的耦合性已經大大降低。但是,聰明的程式設計師還是不太滿足,期望尋找更簡單的處理方式,以下來看第三種處理方法。
3、DOM2級事件處理程序
DOM2也是對特定的物件添加事件處理程序,但是主要涉及兩個方法,用於處理指定和刪除事件處理程序的操作:addEventListener()和 removeEventListener()。它們都接收三個參數:要處理的事件名、作為事件處理程序的函數和一個布林值(是否在捕獲階段處理事件),看下面的一段程式碼:
<input id="btn" value="按钮" type="button"> <script> var btn=document.getElementById("btn");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showmsg,false);//这里我们把最后一个值置为false,即不在捕获阶段处理,一般来说冒泡处 理在各浏览器中兼容性较好 function showmsg(){ alert("DOM级添加事件处理程序"); } btn.removeEventListener("click",showmsg,false);//如果想要把这个事件删除,只需要传入同样的参数即可 </script>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在加入刪除事件處理的時候,最後一種方法比較直接,也最簡單。但馬海祥提醒大家要注意的是,在刪除事件處理的時候,傳入的參數一定要跟之前的參數一致,否則刪除會失效!
四、事件冒泡與事件擷取的流程與差異
說到這裡,再給大家來一點代碼來說明下事件冒泡和事件捕獲的流程,同時也讓大家能看出二者的區別: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 <title>Document</title> <style> #p{width:px;height:px;border:px solid black;} #c{width:px;height:px;border:px solid red;} </style> </head> <body> <div id="p"> i am www.mahaixiang.cn <div id="c">i like www.mahaixiang.cn</div> </div> <script> var p = document.getElementById('p'); var c = document.getElementById('c'); c.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 { alert('子节点捕获') }, true); c.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 { alert('子节点冒泡') }, false); p.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 { alert('父节点捕获') }, true); p.addEventListener('click', function () { alert('父节点冒泡') }, false); </script> </body> </html>
運行上面的程式碼,點擊子元素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執行的先後順序是:父節點捕獲--子節點捕獲--子節點冒泡--父節點冒泡。從這個例子中,大家也就明白了,另外,DOM2級事件規定事件包含三個階段:
1、事件捕捉階段;
2、處於目標階段;
3、事件冒泡階段。
首先是捕獲,然後處於目標階段(即來到事件的發出位置),最後才是冒泡,不科學的是,居然木有DOM1級事件處理程序,大家注意下,別鬧出笑話了!
五、補充
1. IE事件處理程序也對應有兩個方法:attachEvent()新增事件,detachEvent()刪除事件,這兩個方法接收相同的兩個參數:事件處理程序名稱與事處理函數。這裡為什麼沒有布林值呢?因為ie8以及更早的版本只支援事件冒泡,所以最後一個參數預設的相當於false來處理! (支援IE事件處理程序的瀏覽器有IE,opera)。
2. 事件對像是用來記錄一些事件發生時的相關資訊的對象,但事件對像只有事件發生時才會產生,並且只能是事件處理函數內部訪問,在所有事件處理函數運行結束後,事件物件就被銷毀!
以上所述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JavaScript事件處理的方式(三種),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