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 EXPIRE命令
翻譯結果:
英[ɪkˈspaɪə(r)] 美[ɪkˈspaɪr]
vi.期滿;文件、協議等(因到期而)失效;斷氣;逝世
vi.期滿;文件、協議等(因到期而)失效;斷氣;逝世
##第三人稱單數: expires 現在分詞: expiring 過去式: expired 過去分詞: expired###redis EXPIRE命令語法
作用:設定為給定 key 生存時間,當 key 過期時(存活時間為 0 ),它則自動刪除。
語法:EXPIRE key seconds
#說明:在Redis 中,帶有生存時間的 key 被稱為『易失的』( volatile)。生存時間可以透過使用 DEL 指令來刪除整個 key 來移除,或是被 SET 和 GETSET 指令覆寫(overwrite),這意味著,如果一個指令只是修改(alter)一個有生存時間的 key 的值而不是用一個新的 key 值來取代(replace)它的話,那么生存時間不會被改變。比方說,對一個 key 執行 INCR 指令,對一個清單進行 LPUSH 指令,或對一個雜湊表執行 HSET 指令,這類作業都不會修改 key 本身的生存時間。另一方面,如果使用 RENAME 對一個 key 進行改名,則在改名後的 key 的生存時間和更名前相同。 RENAME 指令的另一個可能是,試著將一個有生存時間的 key 改名成另一個有生存時間的 another_key ,這時舊的 another_key (以及它的生存時間)會被刪除,然後舊的 key 則會改名為another_key ,因此,新的 another_key 的生存時間也和原本的 key 一樣。使用 PERSIST 指令可以在不刪除 key 的情況下,移除 key 的生存時間,讓 key 重新成為一個『持久的』(persistent) key 。
可用版本:>= 1.0.0
#時間複雜度:O(1)
返回:設定成功返回 1 。當 key 不存在或無法為 key 設定生存時間(例如在低於 2.1.3 版本的 Redis 中您嘗試更新 key 的生存時間),則返回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