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mah > Artikel > hujung hadapan web > 一些HTML代码的编写风格建议小结
省略资源文件的协议
建议省略掉图片, 媒体文件, 样式和脚本 URL 中的协议部分 (http:, https:), 省略掉协议部分后, 资源文件将继承页面 URL 的协议. 不但可以防止内容混用的问题, 还可以减小页面的尺寸. 比如: 引用一个 JavaScript 文件可以用下面建议的方式来写.
为什么 h4, h5, h6 标签很少用到?
标题标签包括 h1 到 h6, 我们常用 h1, h2, h3, 但极少用到 h4, h5 和 h6.
在一个合理语义化, 敢于裸奔 (不使用 CSS 进行布局) 的网站里面, 标题标签除了语义化, 还带有一些样式作用. 但在 CSS 普及的今天, 用 h1 和 h6 其实没有太大区别, 反正外观也能随便套.
作为标题标签, 有更牛逼的功能, 标题元素意味着页面上高权值的关键词, 所以 h1, h2 和 h3 被频繁利用来为关键词加权. 而 h4, h5 和 h6 的权值并不高, 甚至比不上 strong 和 em, 所以很少被用到. 估计他们权限层次如下:
h1 > h2 > h3 > strong > em > h4 > h5 > h6
什么时候使用 thead, tbody 或 tfoot?
我本来认为 thead 作为表头用来放表格标题单元, 如 th; 而 tbody 是放表格内容, tfoot 是表格说明. 其实我的理解不太正确, 这几个标签其实是可有可无的.
因为浏览器一般需要整个表格下载完才开始显示, 在以 table 为布局的时代影响用户阅读. 所以这几个标签是用来将表格划分成多个表格部分, 下载完成部分即可显示. 另外, 也为了打印长表格时的时候表头和表尾可以在每一页出现.
省略掉可选的标签
用过 Dreamwave 的同学应该有印象, 当你创建一个 HTML 文件, 默认有代码如下.
<html> <head> </head> <body> </body> </html>
我们会将 title, 外部 CSS 和 JavaScript 引用放在 head 区域, 在页面上展示的内容放在 body 里面, 但其实 html, head 和 body 都是可省略的标签.
将这些可选标签删除之后, 看起来很怪, 但页面显示正常, W3C 检测也能通过. 我已经在博客上这样处理了.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 如果你希望用 XHTML 编写页面, 那么请保留 html 标签, 因为你仍需要下面这句代码作为声明.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b 标签和 i 标签
很多人以为 b 标签和 i 标签的命运和 u 标签一样, 被 W3C 归类为 "不推荐使用标签". 但 HTML5 规范中, 这两个标签还是推荐使用的. 这一点我一直清楚, 还跟朋友为这事争执过. 但我一直不明白 HTML5 中如何定义它们.
hr 标签
hr 是一根线, 分割内容的横线. 我一直认为 hr 是个蹩脚的东西, 画出来的线用 CSS 好不好处理, 毫无用处. 其实 hr 在语义上是文章的分割线, 将文章上下文完全划分开, 让它们毫无关系.
其作用就像很多日志类博客文章里面出现的下图的分割线, 只不过 hr 在语义上也是如此, 爬虫也能理解.
为什么我们习惯用 a 标签做按钮?
不是 input type="button" 可以理解, 因为低版本的 IE 上看不到 hover 效果. 但为什么或者 span, 而是 a 标签? a 标签做成按钮, 不带 href, 这种做法是对的吗? 我还没想好, 以前这么做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
后话
Google 的 HTML/CSS 代码风格指南是一个短小精悍的建议性代码编写手册, 很有用, 但请不要迷信. 像里面有一项, 建议使用两个空格作为缩进, 在很多团队可能不具有可行性, 我们团队现在用的还是 tab.
该手册中很多 HTML 建议都是针对 HTML5 的, 但这里是用 HTML 风格而非 XHTML 风格, 很多地方为了省略代码实际上削弱了代码的可读性, 大家应该对其取舍有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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