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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定义类或函数的几种方式小结_js面向对象

WBOY
WBOYasal
2016-05-16 18:12:26867semak imbas

提起面向对象我们就能想到类,对象,封装,继承,多态。在《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人民邮电出版社,曹力、张欣译。英文名字是:Professional JavaScript for Web Developers)这本书中描述的还算比较详细。我们看看JavaScript中定义类的各种方法。
1.工厂方式
javaScript中创建自己的类和对象,我们应该是必须掌握的,我们都知道javaScript中对象的属性可以在对象创建后动态定义,比如下面的代码: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我们很容易使用oCar对象,但是我们创就是想创建多个Car实例。我们可以使用一个函数来封装上面的代码来实现:

顺便说一下,javaScript对象默认成员属性都是public 的。这种方式我们称为工厂方式,我们创造了能创建并返回特定类型的对象的工厂。
这样做有点意思了,但是在面向对象中我们经常使用创建对象的方法是:
Car car=new Car();
使用new 关键字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我们使用上面的方法去定义总感觉别扭,并且每次调用时都去创建新的属性以及函数,功能上也不实际。下来我们看看构造函数的形式定义类。
2.构造函数
这种方式看起来有点象工厂函数。具体表现如下: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看起来效果很明显,有差别了吧。感觉有点意思了。在构造函数内部创造对象使用this 关键字,使用new 运算符创建对象感觉非常亲切。但是也有点问题:每次new 对象时都会创建所有的属性,包括函数的创建,也就是说多个对象完全独立,我们定义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共享方法以及数据,但是car1对象与car2对象都是各自独立的属性与函数,最起码我们应该共享方法。这就是原形方式的优势所在。
3.原型方式
利用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可把它看出创建新对象所依赖的原型。方法如下: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首先这段代码的构造函数,其中没有任何代码,接下来通过对象的prototype属性添加属性定义Car对象的属性。这种方法很好,但是问题是Car的对象指向的是Array指针,Car的两个对象都指向同一个Array数组,其中一个对象car1改变属性对象的引用(数组Array)时,另一个对象car2也同时改变,这是不允许的。
同时该问题也表现在原型不能带任何初始化参数,导致构造函数无法正常初始化。这需要另一种方式来解决:那就是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模式。
4. 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模式
联合使用构造函数和原型方式,定义类就非常方便。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该方法是把属性放在内部定义,把方法放在外边利用prototype进行定义。解决了第三种方法的问题。
这种方法其实应该来说非常友好了,但是比起java的语法来,应该有一些不和谐,感觉比较凌乱,对C++来说,我们就没有那么麻烦的感觉了,可是开发C++的研发人员一般情况下很少涉及javaScript,而对J2EE的研发人员来说,这种方式总有一些别扭。总感觉不是友好的封装,其实只不过是视觉上封装效果不是很好而已,要想达到视觉封装效果而又能达到这种方法的效果的也可以以,个人认为其实比较麻烦。那就是动态原型法。
5.动态原型
对于习惯使用其他语言的开发者来说,使用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感觉不那么和谐。毕竟,定义类时,大多数面向对象语言都对属性和方法进行了视觉上的封装。考虑下面的C#类: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class Car //class
{
public string color = "red";
public int doors = 4;
public int mpg = 23;
public Car(string color, int doors, int mpg) //constructor
{
this.color = color;
this.doors = doors;
this.mpg = mpg;
}
public void showColor() //method
{
Console.WriteLine(this.color);
}
}

C#很好的打包了Car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因此看见这段代码就知道它要实现什么功能,它定义了一个对象的信息。批评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的人认为,在构造函数内存找属性,在其外部找方法的做法不合逻辑。因此,他们设计了动态原型方法,以提供更友好的编码风格。
动态原型方法的基本想法与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相同,即在构造函数内定义非函数属性,而函数属性则利用原型属性定义。唯一的区别是赋予对象方法的位置。下面是用动态原型方法重写的Car类: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直到检查typeof Car._initialized是否等于"undefined"之前,这个构造函数都未发生变化。这行代码是动态原型方法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这个值未定义,构造函数将用原型方式继续定义对象的方法,然后把Car._initialized设置为true。如果这个值定义了(它的值为true时,typeof的值为Boolean),那么就不再创建该方法。简而言之,该方法使用标志(_initialized)来判断是否已给原型赋予了任何方法。该方法只创建并赋值一次,为取悦传统的OOP开发者,这段代码看起来更像其他语言中的类定义了。
6 混合工厂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是在不能应用前一种方式时的变通方法。它的目的是创建假构造函数,只返回另一种对象的新实例。这段代码看来与工厂函数非常相似: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 Car() {
var oTempCar = new Object();
oTempCar.color="red";
oTempCar.doors=4;
oTempCar.mpg=23;
oTempCar.showColor =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return oTempCar;
}

与经典方式不同,这种方式使用new运算符,使它看起来像真正的构造函数:
var oCar = new Car();

由于在Car()构造函数内部调用了new运算符,所以将忽略第二个new运算符(位于构造函数之外)。在构造函数内部创建的对象被传递回变量var。这种方式在对象方法的内部管理方面与经典方式有着相同的问题。强烈建议:除非万不得已(请参阅第15章),还是避免使用这种方式。
总结:(采用哪种方式)
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此外,动态原型方法也很流行,在功能上与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等价。可以采用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不过不要单独使用经典的构造函数或原型方式,因为这样会给代码引入问题。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ps
//static class (1:function)
var CarCollection = new function() {
var _carCollection = new Array(); //global,private
this.Add = function(objCar) {
alert('Add');
}
this.Get = function(carid) {
alert('Get');
}
}
//static class (2:json)

var Car = {
color: 'red',
doors: 4,
showColor: function() { alert(this.color); }
}
Car.showColor();
Kenyat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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