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及以后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在app中对应的正式凭证名称是“纳税记录”;2018年12月及以前需要的《税收完税证明》通常应到办税服务厅申请。app内可按年月生成、预览并保存纳税记录。
进入纳税记录开具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或进入底部“办&查”,在证明开具区域选择“纳税记录开具”。不要把“收入纳税明细”当成正式凭证,前者用于逐笔核对,后者才是开具入口。

选择年月并生成记录
确认系统带出的身份信息,设置需要开具的起止年月,按页面提示完成滑块或身份验证,再点击“生成纳税记录”。需要跨年时可直接选择跨年度区间,但可开具范围从2019年1月起。

预览或保存凭证
页面显示“制作成功”后,点击“预览”核对姓名、税款所属期、实缴税额和扣缴单位;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把生成的纳税记录留存在手机中。需要打印时,应打印保存下来的完整凭证。纳税记录带有查询验证信息,可用于证明相应期间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若单位只接受特定格式,应先向材料接收方确认年份范围和打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