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比例只出现在涉及夫妻或共同分摊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例如子女教育或特定住房贷款利息情形。比例选项应按政策和家庭实际协商填写,不能双方都重复选择全额扣除。
打开对应年度的扣除记录
从首页专项附加扣除模块进入“我要查询”或填报记录,选择正确扣除年度,再点开需要调整的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项目。

进入设置扣除比例
在填报详情中点击“修改”,选择修改扣除比例或页面显示的同类入口。按家庭实际选择本人100%扣除,或夫妻双方各50%分摊。

确认修改并返回核对
确认比例后继续下一步并提交修改。返回填报详情,检查本人扣除比例和扣除年度是否正确;配偶一方也应核对自己的记录,避免同一项目重复超比例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