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应提取稳定流程骨架并声明变体为抽象方法,如通知流程中校验、日志等通用逻辑放父类,消息组装与发送交由子类实现;支持默认行为覆盖、protected字段与构造注入;避免过度抽象,差异大时改用接口+独立实现;接口定义能力契约,抽象类专注内部复用。

抽象类提取公共逻辑,核心是识别“稳定不变的骨架”和“必须由子类决定的变体”,把前者抽到父类,后者声明为抽象方法留给子类实现。
找准可复用的流程骨架
公共逻辑通常出现在一组类共有的执行步骤中,比如支付、通知、文本处理这类有固定阶段的业务。例如下单后发通知,不管邮件、短信还是推送,都绕不开“组装消息内容→校验渠道参数→调用发送接口→记录日志”这几个环节。这些环节中,校验和日志往往通用,只有“调用哪个接口”和“怎么组装内容”因渠道而异。
- 把校验参数、记录日志、统一异常包装等代码写进抽象类的普通方法里
- 把“生成消息体”“执行发送”声明为 abstract 方法,强制子类提供具体实现
- 用模板方法模式封装整个流程,比如定义 final 的 send() 方法,内部按序调用 checkParams()、buildMessage()、doSend()、logResult()
保留可配置的默认行为
不是所有逻辑都非得抽象,有些可以给默认实现,让子类按需覆盖。比如所有通知渠道都要设置超时时间,但微信可能用 3 秒、短信用 5 秒、推送用 2 秒——这时可以在抽象类里定义 protected int getTimeout() { return 3000; },子类只需重写该方法,不必动整个流程。
- 字段(如 baseUrl、apiKey)可在抽象类中声明为 protected,子类直接访问
- 构造器可接收通用参数(如 RestTemplate、Logger),完成基础依赖注入
- 避免在抽象类中硬编码具体值,用可被子类覆盖的方法或配置项替代
警惕过早抽象与强耦合
抽象类不是万能收纳盒。如果新加的子类流程差异太大(比如云闪付要走预下单+跳转+对账三步),强行塞进原有抽象类,就会出现大量 if (type == XXX) 或空实现,违背设计初衷。
- 当子类间公共逻辑少于 50%,或流程分支超过两个明显路径时,考虑改用接口 + 独立实现类
- 抽象类中不要包含只服务于某一个子类的私有逻辑,也不应加载特定环境的资源(如某个渠道专用的证书)
- 若测试需要 Mock,但抽象类绑死了真实依赖(如数据库连接),说明抽象层级过高,应拆出策略接口解耦
配合接口明确能力契约
抽象类负责“怎么做”,接口负责“能做什么”。比如定义一个 NotificationService 接口,只声明 void send(String content),所有通知实现类都必须支持;再让 EmailSender、SmsSender 继承同一个 AbstractNotification 类,共享重试、限流、日志等逻辑。
- 对外暴露类型优先使用接口(如 NotificationService service = new EmailSender())
- 抽象类专注内部复用,不暴露给调用方;它是实现细节,不是 API 合约
-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同时继承一个抽象类,二者分工清晰:接口定边界,抽象类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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