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的架空与埋地敷设,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电缆线路应优先采用埋地或架空方式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拖地铺设或直接暴露于作业环境中。
2、直埋电缆的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其上下左右四周须均匀铺填厚度不小于50mm的细沙作为缓冲和均压层,之后应覆盖砖块、混凝土板等具备足够强度的硬质保护层,防止外力损伤。
3、当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基础、道路路面、易受机械冲击区域,或由地下0.2m引出至地面以上2.0m范围内时,必须加装坚固耐用的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此外,埋地电缆与周边既有外电电缆、各类地下管沟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得小于2m;发生交叉时,垂直间距不得小于1m,以避免电磁干扰及物理破坏风险。

4、架空线路档距应控制在35m以内;导线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3m;邻近电杆两侧导线间距不得小于0.5m;线路最大弧垂点距地面的最小垂直高度应不低于4m,确保人员、设备通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