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可通过微信线上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满足无营业执照、当月≤4次且单张≤10万元等条件;广东、深圳、浙江用户分别通过对应公众号或小程序办理,填写信息、缴税后即可获取电子发票。

个人提供劳务后需要向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又不想跑税务局排队,在微信上就能完成预约和申请全流程,全程不用5分钟。
确认是否符合线上代开条件
自然人代开仅限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不含不动产销售与租赁、保险证券等代理业务),且当月申请次数≤4次、单张发票金额≤10万元。名下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才可使用微信代开功能。
【未实名认证或未绑定电子税务局的用户无法进入申请页面】
若曾注册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浙江税务APP或深圳电子税务局,优先用原账号登录;首次使用需按提示完成身份证+人脸识别实名认证。
微信入口选择与关注操作
不同地区入口不同,选错公众号将无法调取本地代开通道:
方法一:广东用户 → 微信搜索并关注“广东税务”或“广东国税”公众号 → 进入后点击底部菜单【微办税】→【事项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法二:深圳用户 → 打开微信 → 下拉至【小程序】→ 搜索“深圳税务” → 点击进入 → 首页找到【自然人代开发票】快捷入口 → 点击进入。
方法三:浙江用户 → 微信搜一搜“浙里办”小程序 → 定位至浙江省 → 进入后点击【税务】→【普通发票代开】→ 跳转至浙江税务统一认证页。
注意:江苏、安徽等地暂未开通微信直连代开,需通过“皖事通”“苏服办”等政务小程序或当地税务APP办理。
解析微信公众号文章,提取标题、作者、正文、图片等信息。用户发送链接(mp.weixin.qq.com)时触发,自动提取内容并可保存至飞书表格。
填写开票信息并提交申请
第一步:阅读免责声明 → 勾选“已知晓电子普通发票一经开具不可作废、红冲及退税” → 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填写购买方信息 → 购买方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必填项,如对方是个人,统一信用代码栏填“个人”二字即可;若对方为企业,务必核对信用代码18位数字字母是否完全一致,输错会导致发票无效。
第三步:确认销售方信息 → 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由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地址栏必须完整填写到门牌号,否则影响后续邮寄或电子票交付。
第四步:添加开票项目 → 点击【+新增货物/劳务】→ 在商品品目中选择“其他现代服务”或“其他生活服务”(劳务类常用)→ 输入具体服务内容(如“平面设计服务”“短视频剪辑”)→ 选择计量单位“项”→ 输入数量“1”→ 输入含税总金额(注意:此处默认为含税价,勿自行折算不含税价)→ 点击【确定】。
第五步:填写备注(可选但建议填)→ 如“2026年7月UI设计外包服务”“含3次修改”等,便于后续对账与争议举证。
全部填完后点击【提交申请】→ 系统生成申请编号并跳转至缴款页。
在线缴税并获取发票
进入缴款界面后,选择【银联在线支付】或【微信支付】完成税款缴纳,税率为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或按实际核定征收率执行。
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普通发票PDF文件,可立即下载保存,也可在“我的申请记录”中随时查看、重新下载。
如需纸质发票,部分城市(如深圳、东莞)支持在申请时勾选【自助终端取票】,凭身份证原件和申请编号,于24小时内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自助机扫码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