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燃气”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灌装且来源渠道不明确的燃气产品。其常见形式包括:使用未经检验、质量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密度未达国家标准的燃气并以此非法牟利;正规燃气销售点超许可范围经营,私自销售非本品牌燃气;以合法门店名义开展混合经营,实际销售非授权企业生产的燃气;以及利用正规燃气钢瓶灌装非法来源燃气等行为,均被界定为“黑燃气”违法行为。
1、 识别“黑燃气”应重点核查:经营场所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现场标识是否符合政府统一规范要求,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钢瓶是否具有可追溯的正规来源信息,以及宣传内容与方式是否符合行业监管规定。

2、 从事燃气配送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燃气行业从业资格证书,确保其专业能力与实操水平满足行业准入要求。
3、 配送作业人员须按标准配备齐全且经检验合格的防护装备与运输工具,全面符合燃气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及从业人员基本保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