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单件物品净重不得超过0.5千克或净容积不得超过0.5升;每位旅客托运的此类物品总量上限为2千克或2升。
3、 依据最新国际航空运输规则,旅客托运行李中所含液态物品(包括非放射性药品、发胶、香水、古龙水以及无次要危险性的非易燃、无毒气溶胶等),其单件净重或净容积均不可超过0.5千克或0.5升,且每位旅客托运的总重量或总体积不得超过2千克或2升。该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对液体类物品的管控力度,切实提升航空运输安全等级,保障航班运行更加高效、规范、有序。

4、 办理托运
5、 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时,须向承运人提交完整的货物运输单,并随附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各项有效证明材料。托运人须对其在运输单上填写的信息承担真实性与准确性责任。自承运人接收运输单并签发正式货运单据之日起,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依法成立并生效。
6、 若托运人提出包机运输需求,须向承运人递交书面包机申请书;待承运人审核通过并签署包机运输协议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协议各方须严格遵守民航主管部门关于包机运输的所有管理规定,确保整个运输流程合法、合规、顺畅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