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先完成减免税备案或报告才能享受优惠,备案类如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需走【税收减免备案】,报告类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走【税收减免报告】,选错路径或代码填错将导致系统拦截或审核退回。

在重庆电子税务局为符合条件的业务申请税收优惠,必须先完成减免税备案再进行申报,未备案直接申报无法享受优惠,系统会拦截并提示“未办理资格备案”。
确认适用类型与政策依据
登录前先核对自身业务是否属于备案类或报告类优惠: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属于备案类,需先走“税收减免备案”流程;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等属于报告类,走“税收减免报告”即可。选错路径会导致资料上传失败或审核退回。
查看《税收减免事项清单》确认减免性质代码及对应政策文件号,例如“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对应减免性质代码04011701,政策依据为国科发火〔2016〕32号——代码填错将导致系统无法匹配优惠规则。
企业身份登录并进入功能模块
使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身份账号登录(不可用自然人身份),首页顶部导航栏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
此时界面出现两个并列入口:【税收减免备案】(适用于备案类事项)和【税收减免报告】(适用于报告类事项)。二者路径不同、材料要求不同、后续申报逻辑也不同,务必按优惠类型选择其一,切勿混淆。
办理税收减免备案(备案类事项)
方法一:常规路径
① 点击【税收减免备案】→ 进入事项列表页 → 选择具体优惠事项(如“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 点击【办理】。
② 阅读业务说明后点击【下一步】→ 系统自动带出《税收减免备案表》,按灰色提示框逐项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优惠起止时间、减免性质代码、减免期限、政策依据文号等。
③ 所有带星号*字段为必填项,其中“减免有效期起止时间”必须与实际经营周期一致,起始日期不得早于首次享受优惠所属期的首日,否则系统校验不通过。
④ 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附件上传页 → 按系统自动列出的资料清单(如《软件企业证书》《获利年度声明》)逐项上传PDF或JPG格式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30MB。
⑤ 全部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 页面弹出“提交成功”提示 → 此时备案状态为“已提交待审核”,需等待主管税务机关人工复核,通常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办理税收减免报告(报告类事项)
第一步:从首页直达功能入口
登录后直接在首页搜索栏输入“税收减免报告”,点击搜索结果中的同名功能进入,比逐级点击更快且不易进错菜单。
第二步:选择事项并设定有效期间
在“减免税备案事项”下拉框中选择对应项目(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然后在“享受优惠有效期间”中精确选择起止日期——该期间必须覆盖你本次申报所属期,否则当期申报无法自动调用减免额度。
第三步:上传附列资料
系统根据所选事项动态生成所需资料清单,点击每项后的【本地上传】按钮上传对应文件;若事项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系统会强制校验职工名册是否已采集,未维护则无法进入上传环节,需先跳转至【职工名册采集】补录全部在职残疾人员信息并保存成功。
第四步:确认提交
检查表单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页面显示“办理成功”并生成受理编号→ 备案状态实时变更为“已生效”,当期及后续所属期内申报均可自动享受优惠。
备案/报告完成后如何申报享受
完成备案或报告后,无需额外操作,系统会在申报环节自动关联优惠资格。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中,“即征即退项目”栏次将自动显示可勾选的退税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A107040表中,“减免所得额”栏次可直接调取已备案的优惠数据。
若申报时未见优惠选项,请立即返回【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输入受理编号查状态,确认是否为“已生效”;如状态为“已退回”,需按税务机关注明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