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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属于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范畴的销售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应统一归入加工承揽合同类别,并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其余未在《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明确列举的销售服务类及劳务类合同,不属于法定应税凭证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3、 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下列凭证可享受印花税免税政策。
4、 已按规定贴花的凭证之副本或抄本,免征印花税。
5、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无偿赠与政府机关、社会福利组织以及学校时所订立的书面赠与凭证。
6、 经财政部批准予以免税的其他特定凭证。

7、 补充说明
8、 纳税义务主体
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书立或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须依法履行申报与缴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税款。
10、 合同签署各方当事人
11、 凭证立据人
12、 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或个人
13、 应税凭证的接收方
14、 应税凭证的实际使用者
15、 当前印花税仅针对条例中明确列举的五类应税凭证进行征收。
16、 具体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以及其他具备合同实质内容的书面凭证。
17、 产权转移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过户文件
18、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19、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类证照
20、 经财政部另行核定需纳入征税范围的其他凭证
21、 印花税税目系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应税项目,用以界定具体征税边界。原则上,列入税目的凭证须依法纳税,未列入者则不征税。目前印花税共设置13个税目。
22、 印花税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责任共担”的基本原则,整体税负水平较低。凡对相关应税凭证享有直接权利或承担相应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均须依法就其所持或所立凭证缴纳对应税款。
23、 印花税适用的税率形式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
24、 印花税是一种以经济活动中各类书面凭证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