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经教育部备案、具有专科招生资质的公办本科高校共118所,涵盖新疆和田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均实行本科与专科双层次办学,专科招生计划纳入全国统一管理,考生须通过省级考试院官网核验专业及代码。

如果您正在查询同时开设本科与专科教育的高校,这类院校通常为公办本科高校,其专科招生计划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管理。以下是2026年经教育部备案、具有专科招生资质的公办本科大学名单及相关信息:
一、全国含专科的公办本科大学名单(按序号节选)
该名单依据2025年高考招录数据及各校2026年招生简章综合整理,共118所,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具备本科与专科双层次办学资质的公办高校。每所院校均在2026年招生计划中明确列有专科专业或专科招生代码,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核验具体专业及计划数。
1、新疆和田学院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
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
4、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5、抚州医药学院
6、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7、邢台医学院
8、铜仁职业技术大学
9、武汉职业技术大学
10、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11、苏州职业技术大学
12、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大学
1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14、安徽第二医学院
15、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16、桂林理工大学
17、江西职业技术大学
18、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19、顺德职业技术大学
20、曲靖健康医学院
21、民政职业大学
22、酒泉职业技术大学
23、桂林旅游学院
24、黎明职业大学
25、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6、朝阳师范学院
27、桂林师范学院
28、新疆警察学院
29、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30、汉江师范学院
31、广州职业技术大学
32、柳州职业技术大学
3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大学
34、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
35、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36、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37、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38、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39、肇庆医学院
40、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41、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42、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
43、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4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45、杭州职业技术大学
46、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
47、贵州轻工职业大学
48、拉萨师范学院
49、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50、丽江师范学院
51、安徽职业技术大学
52、陕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
5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
54、淄博职业技术大学
55、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56、兴安职业技术大学
57、长春职业技术大学
二、部分代表性院校专科招生说明
上述高校中,部分院校以医学、师范、公安、交通、航空等特色领域见长,其专科专业设置紧密对接行业需求,如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学前教育、刑事科学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民航运输服务等。考生须注意:专科层次录取执行各省专科批次分数线,且部分专业对身体条件、单科成绩或政审有明确要求。
1、肇庆医学院、邢台医学院、甘肃医学院、桂林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其专科临床类专业仅限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对口升学考生报考。
2、新疆警察学院、兰州交通大学(部分专科方向)、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的公安类、铁路类、安全类专科专业,须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能测评、面试及政审。
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的航空类、地质类、信息技术类专科专业,部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入学后需签订定向就业意向协议。
三、招生计划核实方式
所有院校2026年专科招生计划均以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专业不得招生。考生须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招生资质,避免误信非正规宣传。
1、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招生计划查询”系统,选择“本科高校+专科层次”筛选条件进行检索。
2、访问目标院校招生网,在“2026年招生简章”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栏目中下载PDF版计划表。
3、核对院校名称、办学性质、专业名称、学制、学费标准、办学地点及备注栏说明,特别关注“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和“招生类型: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字段。
四、重要提醒事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及2026年最新监管要求,所有开展专科教育的本科高校必须通过年度办学基本条件监测,其专科专业须完成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备案。未经备案或监测不达标的专科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查验目标院校是否列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校”类别,并确认其专科招生代码在本省招办公布的代码库中真实有效。
2、对于“职业技术大学”“职业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校名中含特定字样的高校,其专科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专升本考试,但不得直接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须通过正式专升本通道完成学业。
3、部分院校存在“同一校名、不同校区、不同办学主体”的情况,如兰州交通大学主校区为本科,而其继续教育学院或合作办学点可能承担专科教学任务,考生须明确所报专业实际就读地点及管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