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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该指南从培训目标、教学内容、实施形式及考核方式等多个维度,系统界定了学科类培训的判定标准;凡符合所列任一特征的培训项目,均被界定为学科类培训。
3、 旨在依托学科知识传授与专项技能训练,切实提升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综合素养与学习实效。
4、 培训内容覆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领域。
5、 教学过程以学科知识讲授和听、说、读、写、算等基本能力培养为核心,主要通过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课后练习等环节推进,以教师(含虚拟教师、人工智能等)示范讲解与师生双向互动为主要组织形式。
6、 考核方式强调甄别性与选拔性,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标准化考试结果进行评估。

7、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
8、 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正式厘清学科类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界定边界。
9、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凡校外培训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的,一律纳入学科类培训管理;凡讲授上述学科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均属学科类培训范畴,确保培训行为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10、 校外培训中属于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类(如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的,统一归入非学科类培训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