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明确“双减”工作实行半月通报机制!各地正扎实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为切实推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落细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21年8月印发专项通知,正式建立省级“双减”工作进度每半月通报制度。
《通知》规定,自2021年8月30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按时报送本地“双减”工作最新进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数据进行统一汇总与分析,形成权威、规范的专项督导半月通报。
通报内容聚焦五大核心指标:作业时长达标学校覆盖率、课后服务时长达标学校覆盖率、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完成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整治成效,以及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与处置情况。
此外,《通知》特别强调强化刚性约束——同步设立“双减”曝光台,对责任不落实、执行打折扣、整改走过场,或经多次通报仍未见实效的典型问题,将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并严格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追责程序。(截至2026年3月22日)
双减政策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查看具体信息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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