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加班审批需先由管理员配置规则再由员工提交申请。管理员在【管理后台→打卡→上下班规则→加班规则】中启用并设置三类日期规则及调休联动;员工通过【工作台→审批→假勤→加班】填写事由、时段等信息提交;提交后需在打卡日报或后台数据中验证是否生效,并排查分组归属、时间范围、假期匹配、客户端版本及模板字段等问题。

如果您在企业微信中需要启用加班审批功能,但员工无法提交加班单或系统未按预期核算加班时长,则可能是由于后台加班规则未配置或移动端入口未正确触发。以下是完成设置与申请的完整操作路径:
一、管理员设置加班规则
该步骤由企业微信管理员在管理后台执行,用于定义各类日期下加班的识别逻辑、计算方式及调休联动机制,直接影响后续打卡日报统计与假期余额同步结果。
1、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企业微信管理后台。
2、依次进入【管理后台】→【应用管理】→【打卡】→【上下班规则】。
3、点击当前启用的打卡规则(如“固定上下班”),进入编辑页后,切换至【加班规则】选项卡。
4、分别配置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三类场景:
• 勾选「允许加班」以激活该时段打卡或审批入口;
• 选择「按加班审批时长计算」、「按打卡时长计算」或「按审批和打卡时长计算」;
• 工作日可进一步限定加班时段为仅允许下班后(避免误计上班前打卡);
• 若需调休,必须勾选【允许加班时长计为调休】,并确保【假期管理】中对应假期已开启「加班自动调休」发放方式;
5、点击【保存】,规则即时生效,成员后续提交的审批单将按此配置校验与核算。
二、员工手机端发起加班审批
该流程适用于已配置加班规则的成员,通过企业微信移动端提交结构化加班申请,是触发考勤统计、调休同步与薪资核算的唯一有效依据。
1、打开手机企业微信,确认登录本人账号。
2、点击底部导航栏【工作台】。
3、在工作台页面中,查找并点击【审批】应用。
4、在审批列表中,进入【假勤】分类,点击【加班】表单。
5、填写必填字段:
• 加班事由需明确具体业务内容;
• 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须在当日所属打卡规则允许范围内;
• 跨天加班需手动填写加班时长(单位为小时),系统不自动跨日累加;
6、选择审批人(通常为直属上级)及抄送人(建议包含部门HR),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三、验证审批是否被系统采纳
提交后系统将实时比对审批时间与成员当日打卡规则的可覆盖区间,仅当存在时间交集且后台已启用对应核算项时,数据才计入打卡日报与调休余额。
1、员工进入【工作台】→【打卡】→【打卡日报】,查看当日记录中是否显示「加班时长:X小时」字段;
2、若未显示,返回【审批】→【我发起的】,检查该单状态是否为「已通过」且无驳回或待补材料提示;
3、管理员可在【管理后台】→【打卡】→【打卡数据】中,筛选对应日期与成员,查看「加班类型」列是否显示「审批加班」;
4、调休余额变化需等待次日0点后刷新,不可实时同步。
四、常见失败原因及对应修正操作
当加班审批提交成功但未计入考勤时,需逐项排查以下高频问题点,每项均对应独立可操作的修复路径。
1、检查成员是否归属已启用加班规则的打卡分组:
• 管理员进入【管理后台】→【打卡】→【打卡人员】,搜索该成员姓名;
• 查看其「打卡规则」列是否显示已配置加班规则的名称,而非「未设置」或「默认规则」;
2、确认审批单时间未超出打卡规则允许范围:
• 进入【管理后台】→【打卡】→【上下班规则】→对应规则→【打卡时间】,记录「最晚下班时间」;
• 若审批结束时间为23:00但规则设定最晚下班为19:00,且规则中未勾选「允许加班」,则系统直接忽略;
3、核实假期类型匹配性:
• 若审批单中选择「调休」,但后台【假期管理】中该假期未开启「加班自动调休」,则调休余额不会增加;
4、排查网络与客户端版本:
• 员工需升级至企业微信v4.1.36及以上版本,旧版本可能缺失加班时段判断逻辑;
5、检查审批模板是否被自定义修改:
• 管理员进入【管理后台】→【应用管理】→【审批】→【模板管理】,确认【加班】模板未禁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关键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