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高速服务区充电费由电网电费和服务费构成,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低谷0.222–1.16元/度、平时0.9–0.95元/度、高峰1.3–1.9022元/度),服务费按电量(0.5–1.5元/度)、按次或阶梯式收取,合计实时显示并公示。

如果您在春运期间于高速公路服务区为电动汽车充电,所支付的费用并非单一电价,而是由电网收取的电费与运营商收取的服务费共同构成。以下是该费用结构的明细说明:
一、电费部分:依据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电费直接来源于当地电网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不同时段单价差异显著。该部分费用随充电起始时间动态变化,且在充电桩屏幕及配套APP中实时显示。
1、低谷时段(通常为23:00–7:00):电价最低,多在0.45元/度至1.16元/度区间,部分省份如山东春秋冬季中午12:00–14:00低至0.222元/度(但高速服务区因成本上浮后实际执行价略高)。
2、平时段(通常为7:00–8:00、11:00–18:00):电价居中,常见范围为0.9元/度至0.95元/度,叠加服务费后综合约1.3–1.5元/度。
3、高峰时段(通常为8:00–11:00、14:00–19:00、18:00–23:00):用电负荷大,电价最高,可达1.3元/度至1.9022元/度,极端案例中含服务费后单度总费用达2.7022元。
二、服务费部分:运营商收取的运营成本补偿
服务费由充电桩所属运营商设定,用于覆盖高速服务区场地租金、电力扩容、设备维护、人工巡检等刚性支出,其定价不受电网统一管控,但需在服务现场或APP内明示。
1、按电量计费模式:最常见形式,标准多为0.5元/度至0.9元/度,部分站点固定为0.8元/度;个别区域如某春运案例中出现1.5元/度的高额服务费。
2、按次/按时计费模式:少数站点采用固定金额收费,例如每次充电收取5元至15元不等,或按充电时长每小时收取服务费。
3、阶梯式计费模式:当单次充电量超过阈值(如60度),超出部分服务费上调,例如前60度0.6元/度,超量部分升至0.85元/度。
三、费用叠加计算方式:实时显示+现场公示双重确认
最终用户支付金额为电费与服务费之和,系统自动分项累加并实时结算,不设四舍五入隐藏项。所有高速服务区须在充电桩机身、立柱公示牌及合作导航APP中同步披露当前时段单价。
1、查看路径:启动充电前,先观察充电桩屏幕顶部滚动栏或主界面“当前价格”区块,明确标注“电费:X.XXXX元/度,服务费:X.XX元/度”。
2、验证方式:扫描桩体二维码进入运营商小程序,选择对应桩号,可查历史价格曲线与本时段生效费率。
3、异常处理:若发现屏幕显示与公示牌不符,或APP价格未同步更新,应暂停充电并联系现场运维人员核对,保留充电开始截图作为凭证。
四、地域与运营商差异导致的价格浮动
同一时段下,不同省份、不同品牌运营商的收费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主要源于地方电力政策执行力度、服务区区位成本及企业定价策略。
1、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高峰时段综合费用普遍为1.8元/度至2.2元/度,京港澳高速窦店服务区达2.19–2.4元/度。
2、中西部地区(江西、湖南、甘肃等):整体偏低,常见区间为0.95元/度至1.6元/度,湖南部分站点上限达2.32元/度。
3、差异化案例:厚街服务区5C超级充电桩服务费仅0.42元/度,综合1.22元/度;而某春运热点站因供需紧张,服务费单独占到41.40元(对应51.75度电),占比超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