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m  >  Artikel  >  Backend-Entwicklung  >  微信公众帐号开发教程第2篇-微信公众帐号的类型(普通和会议)_PHP教程

微信公众帐号开发教程第2篇-微信公众帐号的类型(普通和会议)_PHP教程

WBOY
WBOYOriginal
2016-07-20 11:12:101081Durchsuche

个人公众帐号与企业公众帐号

记得在两个月前,我在微信官方开发群里问个人公众帐号与企业公众帐号有什么区别的时候,还被人笑话过,没有人愿意告知,也许是这个问题问的太过于简单了吧。我想一定也还有不少朋友在刚接触时,也搞不清楚这一点。其实,在注册微信公众帐号时,是不区分个人帐号与企业帐号的,它们需要填写的注册资料是一样的,这个区别仅仅是帐号申请成功后在使用用途上的区别罢了。然而,在注册公众帐号时的确有个类型可以选择,但并不是选择个人帐号与企业帐号,那有些什么类型可以选择呢?这也正是今天我想讲的主题,请继续往下看。

 

注册时可选择的两种帐号类型

微信公众帐号注册的最后一步是填写“公众号信息”,最后一个选项是选择“类型”,它有二个值可供选择“普通公众帐号类型”和“公众会议帐号”。当我们选择“公众会议号”时,下方会出现醒目的红字“提醒:会议号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公众帐号,过期后将无法登录使用。”,如下图所示。

\

那注册时到底应该选择哪个类型呢?这就需要我们对两种类型有一定的了解才好做出判断。下面将主要通过介绍公众会议帐号与普通公众帐号的区别来进行说明。

 

公众帐号与普通帐号的区别

在注册好的公会会议帐号的“设置”一栏里,可以看到“会议号设置”项,如下图所示:

\

其实会议帐号与普通帐号的区别在“会议号设置”里就能全部体现出来,它们的区别有以下三点:

1)有效时间

普通帐号是创建后永久有效的,而会议帐号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帐号就失效了。帐号失效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时,会提示“该公众会议号已经过期,无法再登录使用”,如下图所示:

\

帐号失效后已关注了会议帐号的用户继续使用时,会提示“该公众帐号已过期,无法下发消息”,但如果是有菜单权限的会议帐号,仍然可以通过菜单获取信息,帐号过期后菜单的响应没有被禁止,如下图所示:

\

从上图可以看到,会议帐号过期后,无法再通过文本获取消息,但点击菜单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图中的图文消息“峰会概况”就是点击菜单后返回的。

2)关注权限

普通帐号任何人都可以关注,没有权限限制。会议帐号是可以设置关注权限的,分为两种:任何人都可以关注和需要通过验证才可以关注,不进行此项设置时默认是前者。如果设置为需要通过验证才可以关注,就有点类似于微信添加朋友时的验证一样,只不过这里的验证问题是可以设置的,并且如果你设置的验证消息是类似于询问用户身份的,例如“请问您的真实姓名叫什么?”,你还可以勾选“将验证消息作为备注名”,这样就很好辩认所有关注了会议帐号的人。

3)参与人相互可见

普通帐号的关注者之间是不可见的,而会议帐号的关注者之间是相互可见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在会议号设置里,如果勾选了“参与人相互可见”,那么在关注了该会议帐号后,能够在帐号详细资料里看到多了一项“与会者”,点击它将会显示所有关注了该会议帐号的微信号列表,并且点击某个参与人还可以查看详细资料、申请加为朋友等。

这是会议帐号比较给力的一个功能,方便参加会议的人相互认识。

\

以上三点是会议帐号的特点,也是与普通帐号的区别。可以看出,会议帐号是在普通帐号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帐号有效时间限制(一个月)、关注权限和关注者相互可见三个功能。

其实,微信目前对会议帐号的支持还远远不够。比如像会议主题、时间、地点等会议的常规属性设置都不支持,还有会议通常都会有的签到、互动、投票等环节也没有任何体现,更没有考虑到周期性的会议,希望微信后期的版本对这块的支持力度更大。


www.bkjia.comtruehttp://www.bkjia.com/PHPjc/444576.htmlTechArticle个人公众帐号与企业公众帐号 记得在两个月前,我在微信官方开发群里问个人公众帐号与企业公众帐号有什么区别的时候,还被人笑话过,...
Stellungnahme:
Der Inhalt dieses Artikels wird freiwillig von Internetnutzern beigesteuert und das Urheberrecht liegt beim ursprünglichen Autor. Diese Website übernimmt keine entsprechende rechtliche Verantwortung. Wenn Sie Inhalte finden, bei denen der Verdacht eines Plagiats oder einer Rechtsverletzung besteht, wenden Sie sich bitte an admin@ph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