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m  >  Artikel  >  Web-Frontend  >  【读书笔记】Head first HTML with CSS 第二版_html/css_WEB-ITnose

【读书笔记】Head first HTML with CSS 第二版_html/css_WEB-ITnose

WBOY
WBOYOriginal
2016-06-24 11:54:421082Durchsuche

附录: HTML Cheat Sheet

  • 一下午读了300页,这本书真的是大白话,目标读者应该是那些完全没有编程经验的人群入门。
  • Tips:

    IE无法正确显示页面主体周围的边框 body{border:}

    index.html#id    用id链接到页面元素

    像素:你的计算机显示屏是由树百万个称为像素的点组成的


    换行,void类型的元素 XHTML中更严格的语法要求

    Block and inline:
  • 短引用,内联元素,作为现有段落的一部分。哪些浏览器会自动加双引号?
  • 长引用,块元素,单独显示。浏览器会稍稍缩进?
      1. 块元素
      2. 行内元素
      3. 根据具体的上下文,既可以是内联元素也可以是块元素,因为它可以包含块元素,而不仅仅是文本
      4.  


      5. 是块元素和内联元素之间的模糊地段,它的确会创建一个换行,但不会像

        那样把一个文本分成单独的两块

      6. 【读书笔记】Head first HTML with CSS 第二版_html/css_WEB-ITnose是内联元素,它不会在前面或者后面插入换行,  alt属性指定描述这个图像的一些文本 。浏览器是在下载了html文件并开始显示页面之后才开始下载图像,如果为img提供了width和height属性,浏览器在显示图片之前就可以开始建立页面布局,如果没有指定,则浏览器在下载图像之后才能知道大小,需要重新调整页面布局
      7. 为什么不能直接使用width和height来调整图片的大小?因为浏览器在缩放图像使之适应页面大小之前,仍然需要获取整个大图像。width和height属性实际上是帮助浏览器确定要为这个图像预留多大的空间,如果要使用这两个属性,则它们应当与图像的实际宽度和高度一致

        表格:
        1. ordered list
        • unordered list
      8. list item
      9. 定义列表

      10.    
        定义术语
      11.    
        定义描述
      12. HTML 实体:

        在 HTML 中,某些字符是预留的。

        在 HTML 中不能使用小于号(),这是因为浏览器会误认为它们是标签。

        如果希望正确地显示预留字符,我们必须在 HTML 源代码中使用字符实体(character entities)。

        参考链接:HTML ISO-8859-1 参考手册

        字符实体类似这样:

      13. < <
      14. > & ©right;
      15. 注释:实体名称对大小写敏感!实体数字被浏览器支持的更好

        HTML不会再有6,7,8

        HTML不会再有版本6、7、8….制定标准的人已经把这个规范变成了一个活的标准,它会随着技术的发展形成相应文档。所以,不再有版本号,你甚至可以不把它叫做HTML5,因为从现在开始,它只是“HTML”

        向后兼容性(backwords compatibility)表示我们可以继续向HTML增加新的内容,浏览器最终会支持这个新内容,不过它们还是会继续支持原来的内容

      16. meta表示我们要告诉浏览器关于页面的一些信息,在meta的charset属性中指定字符编码,字符编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方法,可以在计算机上表示某种语言中的所有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如今标准已经统一为Unicode编码。utf-8是unicode序列中的一个编码,web页面中使用的就是utf-8

    • Stellungnahme:
      Der Inhalt dieses Artikels wird freiwillig von Internetnutzern beigesteuert und das Urheberrecht liegt beim ursprünglichen Autor. Diese Website übernimmt keine entsprechende rechtliche Verantwortung. Wenn Sie Inhalte finden, bei denen der Verdacht eines Plagiats oder einer Rechtsverletzung besteht, wenden Sie sich bitte an admin@ph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