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m > Artikel > Web-Frontend > jQuery入门第一课 jQuery选择符_jquery
选择符可以认为是一个增强版的getElementById方法。getElementById方法返回的是一个HTML元素,jQuery选择符返回的是HTML元素的一个包装。利用这个包装集,jQuery赋予了HTML元素更多的可以操作的方法。在JQuery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一个函数就是$。对,它就是一个函数,名字有点古怪。这个函数就是选择函数,其一般用法是
var obj=$(selector);
其中selector是一个字符串,就是下面要着重介绍的选择符。返回的是元素的包装集合。事实上,JQuery的核心$函数的威力远不止当作选择符来用,当它的参数是一个函数的时候,它的作用是类似onload事件,当页面的DOM元素完全加载后,它参数内的方法就会被执行。它比onload更有优势,onload只能注册1个函数,但是它可以多次被调用,也就是可以注册多个函数到DOM加载完全后执行,而且onload是要等页面上的所有内容都加载完毕后再执行的,如果有大图片等内容,可能造成函数执行延时。而$函数只要DOM结构完全加载就可以执行。下面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I'm a p
可以看到,最简单的选择器就是和getElementById类似的,利用元素的ID作为选择符。可以看看p到底是什么,利用js调试器可以看到:
p是一个类似数组的对象,里面包含了被选中的元素。打开[Methods]结点可以看到很多方法,都是jQuery提供的方法。在这个例子中,元素只有一个,因此通过p[0]就能获得该HTML元素,p[0]就是和getElementById获得的对象是一样的。
jQuery选择符的强大之处在于它几乎完全兼容CSS2的选择符,而不管你的浏览器是否兼容CSS2。如果对CSS选择符还不熟悉的,请参考我的上一篇日志:CSS选择符。对于选择到的元素,可以给他施加很多方法,这些方法不是本文介绍的重点,这里先介绍一个,就是css(attr,value)方法,这个方法可以给包装元素的css属性中的attr属性的值设置为value.下面举的例子就是利用这个方法给页面元素增加一点字体上的变化,我们可以以此区分出某个选择符到底选中了哪些元素。这个例子和我上一篇的例子的内容几乎是一样的,我就不加解释了,只是这篇的例子也都适用于IE6!
Real Warning!
Warning and Big
Real Warning!
P with an ID and class
The last line.
P with an ID
Class warning inside p
jQuery的强大之处还不限于此,除了支持CSS选择符以外,jQuery自身还支持其他的选择符,其中一大类就是基于位置的选择符。例如选择列表中的第一个,或者表格中的偶数行等等。这类选择器的一般形式是 :location,例如 a:first,匹配页面上第一个a, p:even 匹配页面上偶数个p.下面详细介绍。
选择器 | 描述 |
:first | 页面最先出现的。li a:first 在li标签下第一个出现的a |
:last | 同上,最后出现的。 |
:first-child | 最先的子元素 |
:last-child | 最后的子元素 |
:nth-child(n) | 返回第n个子元素(从1开始) |
:nth-child(even|odd) | 返回第偶数|奇数个子元素 |
:even :odd | 第偶数、奇数个元素 |
:eq(n) :gt(n) :lt(n) | 返回第n个元素(从0开始),第n个元素之后元素,第n个元素之前的元素 |
先看一个例子再作解释:
Entry Level DSLR Prices
Company | Model | Price |
Canon | 1000D | 3800 |
Canon | 450D | 4100 |
Canon | 500D | 4900 |
Canon | 550D | 6100 |
Nikon | D3000 | 3600 |
Nikon | D5000 | 4600 |
Pentax | Kx | 3900 |
Sony | a230 | 2900 |
Sony | a450 | 4400 |
Date: 2010-03
第一条语句是将第一行设置为粗体,大号字。第二句是将偶数行的背景设置为银灰色。第三句是将tr中的td元素的第一个设置成红色。第四句是将第二行开始所有tr的第一个子元素设置成斜体。
第四条展示了选择器的组合使用。 这一类的选择器和CSS选择器类似,也可以组合使用。 要特别注意 p:first 和 p :first的区别,前者表示的是在整个页面中第一个p,后者表示的是包含在p中的第一个元素。综合上面的解释,最终的结果应该是:
题外话,上面这个图是在IE8下截的,不得不说IE对于字体的渲染真是赏心悦目啊。Chrome FF都没这么漂亮。
言归正传,继续介绍jQuery的最后一类选择器。这类选择器很像css的伪类,例如:
:button | 选择input[type=button] |
:checked | 选中的复选框或按钮 |
:contains('xxx') | 包含字符串xxx的元素 |
具体用法比较简单,不详细介绍。